这一周最值得留意的是马来西亚:部长在国会宣布,要用电子发票和本地办公室来管境外电商平台。越南给技术转让法令定了三条执行原则。
本周头条:马来西亚拟要求境外电商平台开电子发票、设本地办公室
发生了什么。 10月28日,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部长阿米赞(Armizan Mohd Ali)在下议院为2027年预算案辩论作总结时表示,政府将要求境外网购平台采用电子发票,由财政部负责实施。他点名的监管对象包括拼多多和Temu。这项要求还将要求这些平台及其关联商家在马来西亚设立办公室,以便监管 [1]。
背景。 马来西亚规管境外电商平台的立法此前已有报道。本周的新进展有两点:一是在专门立法之外,增加了电子发票这项「立即措施」;二是明确提出了设立本地办公室的要求。部长同时表示,规管境外平台的法案计划在2027年第一次国会会议期间提交。境外平台目前已缴纳10%的低值商品税 [1]。
所处阶段和适用对象。 这是部长在国会宣布的计划,不是已生效的规定,报道没有给出生效日期。适用对象按报道是境外网购平台及其关联商家 [1]。目前只查到媒体报道,具体要求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影响。 以下是我们的判断。对平台方,这项要求如果落地,影响的不只是开票流程,还有在马来西亚的实体设置。对在这些平台上卖货的中国商家,关键在于「关联商家」怎么界定:如果普通入驻卖家也算在内,主体、税务和财务安排都可能要重新考虑。
未定之处。 财政部的实施文件、开始日期、「关联商家」的范围、办公室需要达到什么形式,报道都没有说明。企业现阶段宜先梳理自己与平台的合同关系,等待财政部公布细则,不宜提前按某种假设调整架构。
要闻
越南副总理就技术转让法令定下三条执行原则
11月3日,越南副总理胡国勇(Ho Quoc Dung)在政府总部开会,讨论第101/2026/NĐ-CP号法令的执行困难。该法令4月1日已生效,列有鼓励、限制和禁止转让的技术清单。会议明确三条:4月1日前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可继续执行;使用限制或禁止清单技术的现有生产线可继续生产;企业可在现有技术上开发新产品。限制清单内技术的转让仍须遵守现行规定。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,是为只供出口市场生产低排放标准车辆而进行的技术转让 [2]。科技部负责继续跟踪。
为什么重要:在越南有工厂、签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制造企业,存量业务的不确定性下降了。不过这是会议传达的原则,书面文件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菲律宾众议员要求调查网店标识暂停事件
本条此前已有报道,新进展是国会介入。10月28日,众议院Makabayan集团议员提交第1565号决议,要求就菲律宾国税局(BIR)暂停注册标识强制展示一事展开调查,提案人为Renee Co、Sarah Elago和Antonio Tinio [3]。国税局10月26日发布的第113-2026号通告把强制展示暂停「直至另行通知」,已展示的卖家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。
当前阶段:要求已暂停,调查决议只是提出,尚未通过。适用对象是线上卖家和内容创作者。
为什么重要:在菲律宾线上销售的企业暂时不必为此改店铺页面,但这项要求没有被取消,后续可能以修改后的形式恢复。
图:《每日论坛报》这篇报道的页首配图,主题为菲律宾国税局(BIR)(来源:Daily Tribune)
越南第371号法令11月15日生效,先分清自己是否在内
这不是本周新发布的规定,临近生效,且本周有了更清晰的适用范围解读。第371/2026/NĐ-CP号法令9月25日颁布,11月15日生效 [5],规定外国组织和个人招用越南劳动者的办法。用人方须书面通知主管机构,说明岗位和人数;须公开发布招聘信息;须直接招聘;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,须通知主管机构 [6]。
法令覆盖外交机构、特定国际组织、外国政府代表处、外国新闻机构和登记的外国非政府组织;在越南注册成立的外资公司与代表处不同 [5]。
为什么重要:中资企业先看自己在越南的主体形式。代表处要逐项核对;已在越南注册的公司不要直接套用这份法令。
图:Illustrative image (Photo: VNA)(来源:Vietnam+ (VietnamPlus))
中国全国税务处罚裁量基准11月1日起施行
据媒体汇总,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发布的《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6年版)》已于11月1日起施行,逾期申报、发票违规、平台信息报送、出口退税违规等事项按全国统一标准执行;各地原有基准与公告不一致的,以公告为准 [7]。目前依据的是媒体汇总,条文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当前阶段:已生效。适用对象是全国范围内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。
为什么重要:跨境卖家和出口企业的财务团队,应对照新基准复核平台信息报送和出口退税的内部流程。
越南数据领域处罚法令11月11日生效
这份汇总的小标题写的是「最高4000万越南盾」,与正文不一致,具体金额须核对法令原文。属于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处罚法令范围的违法行为,不适用本法令 [8]。
为什么重要:在越南处理数据的企业,须把这份法令和个人数据保护处罚规定分开评估。
图:Những chính sách mới có hiệu lực từ tháng 11/2026(来源:bidvinfo.com.vn(BIDV))
数字速览
- 10%:境外平台目前在马来西亚缴纳的低值商品税税率 [1]
- 52,700余张:截至10月14日附标识的菲律宾税务登记证数量 [4]
- 40项:中国拟增列的禁止或限制出口技术数量 [7]
- 178项:美方对华301关税豁免项目,美东时间11月9日到期 [7]
快讯
- 中国海关总署:第283号令11月1日起施行,集中修订7部规章,出境水果、木质包装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由3年延至5年 [7]
- 中国商务部、科技部:拟修订禁止限制出口技术目录,涉及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,已同步实施出口前临时登记 [7]
- 越南劳动法:修正草案已于10月21日提交,拟自2027年3月1日起施行,尚未通过 [5]
编辑观察
马来西亚要本地办公室,菲律宾的争议也集中在线上卖家身份如何公开、数据如何保护。我们认为,这对中国出海企业的含义是,组织架构和税务主体会越来越多地成为合规问题,而不只是法务文件问题。另一方面,菲律宾的暂停和越南的三条原则也说明,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反馈能改变执行方式。遇到规定不清时,留好书面记录、通过协会反映,往往比自行解释更稳妥。
接下来关注
- 11月9日(美东时间):美方对华178项301关税豁免、EAR关联方规则修改、海事物流造船301措施的暂停期到期,这份汇总发布时尚未见延期文件 [7]。
- 11月10日:中国2025年10月出台的部分出口管制措施暂停期到期,市场在讨论延期、选择性恢复或全面恢复三种情形 [9]。商务部美大司负责人9月曾表示,双方同意把吉隆坡联合安排延期至2027年1月10日 [10],但我们本周未查到对应的编号公告,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- 11月11日、15日:越南第363号法令、第371号法令和第392号法令依次生效 [5][8]。
- 11月15日、18日:中国技术目录修订意见征集截止;商务部等2026年第49号、第51号公告(无人机、挖泥船相关物项)开始实施 [7]。
参考来源
- Govt to require foreign online commerce platforms to adopt e-invoicing — minister — The Edge Malaysia,访问于 2026-11-04
- Deputy PM calls for ensuring business continuity under technology transfer regulations — Vietnam+ (VietnamPlus),访问于 2026-11-04
- Makabayan seeks House probe into BIR suspension of online seller seal — Daily Tribune,访问于 2026-11-04
- Three fixes for the BIR seal badge before it returns — The Manila Times,访问于 2026-11-04
- Hiring Vietnamese Staff: New Rules for Foreign Organisations Under Decree 371 — Vietnam Briefing,访问于 2026-11-04
- November rulebook: Foreign employers face new hiring, reporting duties — Vietnam+ (VietnamPlus),访问于 2026-11-04
- @外贸人,2026年11月外贸新规请查收! — 网易外贸通(搜狐号发布),访问于 2026-11-04
- New policies taking effect in November 2026 — bidvinfo.com.vn(BIDV),访问于 2026-11-04
- China Rare Earth Index Masks 16x Dysprosium Gap Ahead of November Deadline — Tech Times,访问于 2026-11-04
- 商务部美大司负责人解读第八轮中美经贸磋商成果 — 新浪新闻(微博用户发布),访问于 2026-11-04